≈≈松井股份688157≈≈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19) [2024-11-19]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至 11 月 25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okan.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 下午 13:00-14: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凌云剑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熊开阔先生; 财务总监:严军先生; 董事、研发中心总监:FU RAOSHENG 先生; 独立董事:黄进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至 11 月 25 日(星期一)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zqb@sokan.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731-87877770; 3、电子邮箱:zqb@soka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11-09]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为:沈辉(召集人)、颜爱民、FURAOSHENG;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黄进(召集人)、沈辉、缪培凯。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凌云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熊开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严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熊开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司新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2024-10-18] (688157)松井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4元 每股净资产: 11.68561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4% 营业总收入: 5.2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123.29万元 [2024-09-30]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580 万美元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投资设立 2 家 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用于美国技术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和厂房、购置实验室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美国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09-26]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松井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保荐工作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对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07 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2024-09-14]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推选董事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凌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沈辉先生、颜爱民先生、缪培凯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沈辉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黄进先生、沈辉先生、FURAOSHENG 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黄进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颜爱民先生、沈辉先生、王卫国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颜爱民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凌云剑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凌云剑、 王卫国、缪培凯、FU RAOSHENG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9.11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8.4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当前宏观政策环境、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评估后,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2024-09-14]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推选监事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贺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 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并同意以 19.1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8.4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当前宏观政策、市场融资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2024-09-11]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科创大楼 2 楼 B21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2,594,0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594,0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4.20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20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表决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凌云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269,279 99.8984 21,613 0.101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269,279 99.8984 21,613 0.101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269,279 99.8984 21,613 0.101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2,590,699 99.9958 3,400 0.0042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关于选举凌云剑先生 5.01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82,335,574 99.6869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卫国先生 5.02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82,342,774 99.6957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缪培凯先生 5.03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82,351,574 99.7063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 FU 5.04 RAOSHENG 先生为公 82,335,574 99.6869 是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关于选举颜爱民先生 6.01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82,335,350 99.6867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沈辉先生为 6.0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82,337,450 99.6892 是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进先生为 6.0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82,305,501 99.6505 是 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关于选举贺刚先生为公 7.01 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82,343,574 99.6966 是 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罗杰尧先生为 7.0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82,336,974 99.6886 是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 关 于 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 1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15,956,370 99.8647 21,613 0.1353 0 0.0000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实 15,956,370 99.8647 21,613 0.1353 0 0.0000 施 考 核 管 理 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 3 事会办理2024年 15,956,370 99.8647 21,613 0.1353 0 0.0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 4 会成员人数、修 21,563,366 99.9842 3,400 0.0158 0 0.0000 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关于选举凌云剑 5.01 先生为公司第三 21,308,241 98.8012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卫国 5.02 先生为公司第三 21,315,441 98.8346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缪培凯 5.03 先生为公司第三 21,324,241 98.8754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 FU RAOSHENG 先 5.04 生为公司第三届 21,308,241 98.8012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颜爱民 6.01 先生为公司第三 21,308,017 98.8002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沈辉先 6.02 生为公司第三届 21,310,117 98.8099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进先 6.03 生为公司第三届 21,278,168 98.6618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4-09-11]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新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4 年半年度新材料专场集体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zqb@sokan.com.cn 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 披露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发展理念,公司将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 2024 年半年度新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届时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缪培凯先生; 董事:王卫国先生; 财务总监:张瑛强先生; 研发中心总监:FU RAOSHENG 先生; 董事会秘书:周欢女士; 独立董事:沈辉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6:00,通过互联网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zqb@sokan.com.cn 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731-87877770; 3、电子邮箱:zqb@soka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2024-08-24]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类别,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贺刚先生、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 4.01 关于选举贺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2 关于选举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2024-08-24]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凌云剑、 王卫国、缪培凯、FU RAOSHENG 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优秀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 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凌云剑、 王卫国、缪培凯、FU RAOSHENG 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凌云剑、 王卫国、缪培凯、FU RAOSHENG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及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治理需求和董事会运作情况,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7 名,其中非 独立董事人数由 6 名调整为 4 名,独立董事人数为 3 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FURAOSHE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 关于提名凌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2 关于提名王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3 关于提名缪培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4 关于提名 FURAOSHE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颜爱民先生、沈辉先生、黄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6.01 关于提名颜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2 关于提名沈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3 关于提名黄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2024-08-24]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科创大楼2楼B2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 4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5.00 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关于选举凌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5.01 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2 关于选举王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缪培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5.03 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 FU RAOSHE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5.04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独立董事(3) 6.00 董事的议案》 人 关于选举颜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6.01 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沈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6.02 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黄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6.03 董事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7.00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关于选举贺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7.01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7.02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议案 6、议案 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凌云剑、王卫国、缪培凯、FU RAOSHENG、凌剑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57 松井股份 2024/9/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 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 邮政编码:410600 联系电话:0731-87877770 邮箱:zqb@sokan.com.cn 联系人:司新宇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3 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 4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5.00 案》 关于选举凌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5.01 案 关于选举王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5.02 案 关于选举缪培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5.03 [2024-08-24]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瑞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职。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瑞红女士,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98 年 7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 产副工段长、人力资源专员;2004 年 2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益阳科力远高技术 有限公司担任计划考核室主任;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4 月,在夕阳美保健品 销售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管;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湖南天鸿投资集团 担任薪酬绩效主管;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2 月,在湖南松井化学技术有限公 司任人资行政部长;2009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任人资行政部部长、工会主席;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公司担任监 事、工会主席、人资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工会主席、企管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瑞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徐瑞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4-08-21]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2024/8/19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000.00 元~30,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59.0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26,9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8% 实际回购金额 16,013,331.2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3.37 元/股~38.89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9.2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湖南松井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9.2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 过 59.0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38.20 元/股、最低价为 36.9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5,077.58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截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比例为 0.38%,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38.89 元/股、最低价为 33.37 元/股,回购均价为 37.51 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13,331.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 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1,736,486 100.00 111,736,48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426,900 0.38 股份总数 111,736,486 100.00 111,736,486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26,900 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2024-08-16]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2024-08-16]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2024-08-16] (688157)松井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7元 每股净资产: 11.3967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6% 营业总收入: 3.2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71.29万元 [2024-08-03]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2024/8/19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000.00 元~30,0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26,9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8% 累计已回购金额 16,013,331.2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3.37 元/股~38.89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9.2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736,486 股的比例为 0.3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89 元/股、最低价为 33.3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13,331.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 [2024-08-03]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科创大楼 2 楼 B21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8 普通股股东人数 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7,413,9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7,413,9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564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56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表决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云剑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67,375,442 99.9428 37,523 0.0556 1,000 0.0016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67,375,442 99.9428 37,523 0.0556 1,000 0.001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提请 1 股东大会延 6,348,109 99.3968 37,523 0.5875 1,000 0.0157 长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 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 2 本次向不特 6,348,109 99.3968 37,523 0.5875 1,000 0.0157 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 宜有效期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爽、黄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 [2024-07-18]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 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8 日。除延长 本次发行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8 日。除上述延 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和议案二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2024-07-18]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2024-07-18]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科创大楼2楼B2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1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2 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 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57 松井股份 2024/7/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 邮政编码:410600 联系电话:0731-87877770 邮箱:zqb@sokan.com.cn 联系人:司新宇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 1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7-15]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962.18 万元到 33,191.49 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增加 7,375.89 万元到 8,605.20 万元,同比增长 30%到 35%。 (2)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07.70 万元到 4,274.8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335.90 万元到 1,603.08 万元,同比增 长 50%到 60%。 (3)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3,455.42 万元到 3,685.7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151.81 万元到 1,382.17 万元,同比增长 50%到 60%。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586.2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2,671.8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03.61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4 年上半年,公司聚焦主业,通过技术+市场的双轮驱动,不断增强在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其中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创公司历史新高。一方面,随着下游高端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复苏,叠加 AI 技术主导的行业创新,智能手机、PC 等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出货量增速回升。另一方面,公司与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国内 H 大客户等国内外重要战略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深入和加强,新增项目较多。与此同时,公司在乘用汽车市场的应用推广持续发力,新客户、新市场开发成效日益显现,整体市占率和行业影响力稳步提升。随着下半年进入传统的销售旺季,公司有望继续延续良好的发展势头。 此外,公司继续围绕动力(充储能)电池、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战略应用领域,积极推进战略发展项目落地。如在 AF 油墨、烧结油墨、动力电池绝缘涂层材料+数字化涂装技术、航空飞行器用涂层材料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及进展,相关新品正陆续进入市场推广阶段,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添薪蓄能。 四、风险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数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2024-07-02]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9.27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9.05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14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59.2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0)、《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0 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方式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 59.2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9.05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 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 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 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 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111,339,386 股×0.22 元/股)÷111,736,486 股≈0.22 元/股(保留 2 位小数)。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59.27-0.22)÷(1+0)=59.05 元/股(保留 2 位小数)。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日)。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00 万 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59.0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超 过 508,044 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 民币 1,500.00 万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59.0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54,022 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07-02]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2/21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2024/8/19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000.00 元~30,0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累计已回购股数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426,900 股 累计已回购金额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38% 16,013,331.20 元 33.37 元/股~38.89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59.2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 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6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736,486 股的比例为 0.03%,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33.61 元/股、最低价为 33.3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7,624.6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736,486 股的比例为 0.3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89 元/股、最低价为 33.3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6,013,331.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07-02]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电话系统升级,对投 资者联系电话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 投资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者联系电话 0731-87191777-8088 0731-87877770 本次变更仅为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变更,公司邮箱等其他投资者联系方式保持 不变。变更后的联系电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06-19]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科创大楼 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9 普通股股东人数 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6,455,64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6,455,6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66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66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表决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云剑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969,793 99.9110 14,213 0.089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 1 投资设立产业 15,969,793 99.9110 14,213 0.0890 00.0000 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涉及的关联股东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凌剑芳、凌云剑、王卫国,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梁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24-06-07]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13 2024/6/14 2024/6/1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1,736,48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397,1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11,339,386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494,664.92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1,339,386 股×0.22 元/股)÷111,736,486 股≈0.22 元/股(保留 2 位 小数)。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2)÷(1+0)=前收盘价格-0.22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13 2024/6/14 2024/6/1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 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9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将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9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2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31-87191777-8088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 [2024-06-04]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2024/8/19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000.00 元~30,0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97,1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6% 累计已回购金额 15,015,706.55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6.92 元/股~38.89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9.2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736,486 股的比例为 0.3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89 元/股、最低价为 36.9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15,706.5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2024-06-01] (688157)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凌云剑先 生、王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总出资比例 20%,与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战略领域开展生态布局。本次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50,000万元,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 40%。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